法務部負責人孫羽立即回應道:“周總,吳總,孟經(jīng)理,這是我昨晚連夜整理出來的解約合同,還請幾位過目?!?
合同不厚,大約五六張的樣子,但有條有理,認真又嚴謹,看得出來是下了功夫的。
“另外,還請吳總回去后詳細地將合作期間的資金流以及項目的具體進程整理出來,這樣也有利于加快我們后期進程?!?
我跟吳凌都陷入了迷惑,吳凌一向心直口快,問:“能問下孫總監(jiān)我們?yōu)槭裁匆獪蕚溥@些嗎?”
孫羽解釋道:“之前我司跟貴公司所簽訂的合同中明確指出,合作期間開發(fā)的項目成果將歸開發(fā)商和發(fā)行商共同所有,所以進行解除合作時,要具體計算成本和收益。”
成果,居然歸雙方共同所有?
我跟吳凌聽到這個消息后都有些懵,吳凌著急道:“不是孫總監(jiān)啊,項目是我們的,解除合作是榮域提的,怎么現(xiàn)在項目成果還歸雙方共同擁有了呢?”
孫羽面不改色道:“吳總,合同里有些啊,溫馨提示一下,在原合同第八月第二項?!?
我跟吳凌對視了一眼后,紛紛翻開了原合同。
孫羽所不虛。
但這個事,吳凌先前并沒有跟我提。
見我神色疑惑,吳凌壓低聲音道:“對不起啊絮絮,當初簽合同時我也是帶著吃餡餅的心思,并沒有仔細看條例,沒想到這餡餅還是帶毒的。”
我也沒想到一向精明能干的吳凌會忽略這一點,可事已至此,再去計較對錯也沒意義。
我斂了斂神,視線落在從剛才開始一直一不發(fā)的周寒之身上,直截了當?shù)溃骸爸芸?,如果我們想拿回項目的所有權,該怎么做?/p>